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使用单位自备车辆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其相关服务(含装卸、押运)的,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第三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优质服务的宗旨,遵循便民、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鼓励集约化、专业化运输,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各种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应当注重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第四条 本规定有关术语:(一)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按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