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子邮件系统管理规定(初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电子邮件系统管理,确保邮件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增强公司员工对邮件账号使用的责任意识,规范用户使用邮件系统的行为,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和营销服务部的正式员工均可通过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使用公司电子邮件系统。用户在使用公司邮件服务前,必须通过邮件系统与公司签订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邮件服务协议(详见附件一)。该协议对公司邮件用户具有法律效力,用户需对自己使用邮件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用户不确认该服务协议,公司将不为其提供公司邮件服务。 (此部分为过去09年公司颁布的,需不需对内容重新考虑?)第三条 公司尊重并保护用户通过邮件系统保存或收发的任何个人隐私,不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邮件内容。但是,作为公司邮件,不建议用户使用其保存或收发与个人隐私相关的文档、图片或资料。第四条 公司邮件系统用户使用邮件系统传输资料时,注意保护公司机密资料。同时不得利用邮件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第五条 所有电子邮件系统用户均可对公司邮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