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江苏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校外人员)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专业技术职务及定职时间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通信地址邮 编 固定电话Email 地址 手 机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申报专业学位领域受教育经历(大学以上)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及部门 任职主要工作经历工作单位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2近三年来本人主要成果目录(包括论文、 专著、 译著、教材等)序号成果名称(按论文、专著、教材顺序排列)时 间刊物名称(发表刊物、期次或出版单位等)主办单位 刊物级别本人署名次序近三年来本人获省、部级以上 奖励或通过省、部 级以上鉴定的
2、成果(含教研活 动)序号 成 果 名 称 获奖名称、等 级 或鉴定单位、专利、时间本人署名次序3近三年来本人承担的主要研究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及编号 批准文号 项目来源起止时间经费(万元)本人承担任务近两年来本人所讲授的与申报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主干课程:序号 授课对象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授课起讫时间近三年在本专业领域的实践经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意见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主席签名: 年 月 日申请者签名: 年 月 日4增补专业学位硕士指导教师资格申报材料封面学 院 / 工作单位: 申报专业学位领域: 姓 名: 材 料 目 录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1
3、 江苏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指导教师申请表 2 份2 获奖证书复印件 件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4 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1 份5 专业学位硕士指导教师汇总表 1 份近三年科研成果代表作复印件(含专业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学院审核确认)(1) 1 份(2) 1 份6(3) 1 份7 备注:5江苏师大研 2012 号关于做好 2012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点的建设,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求,健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制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遴选工作通知
4、如下:一、遴选范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只限于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二、遴选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为人师表;2.年龄不超过 58 岁;3.高校教师必须是在岗教授或者副教授,能讲授一门以上本专业学位领域硕士课程,40 周岁(含 40 周岁)以下的副教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应有丰富的专业学位领域实际工作经验,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的具体条件,分别见附件 15。三、遴选程序6111 月 8 日11 月 23 日,个人申请, 经
5、各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同意后,填写江苏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人员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必须 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且能确保能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或能够切实促进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可向有关学院提出申请。211 月 26 日前,各学院将通过初审的材料整理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联系人:黄智,email: ,联系电话:83403082)。311 月 26 日11 月 30 日,研究生处汇总材料。4. 12 月 3 日12 月 7 日,研究生处审核材料。512 月中旬,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
6、、通过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名单。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人数达到实到委员数三分之二及以上者通过。612 月下旬,公示 评审结果。四、上报材料1江苏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2近三年科研成果代表作复印件(含专业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学院审核签字盖章)3 件(严格限于 3 件,若多于 3 件,研究生处将从中随机抽取 3 件)。3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4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5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7份。6填写增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见附件),申请人签字确认的纸制
7、版一份,对应的电子文档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学院,各学院将汇总后的纸制版和合并后的电子文档上报研究生处。7增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一份。以上材料均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五、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是指新增列专业学位领域的第一申报带头人(以申报表为准),或者申请者已经是外单位同专业学位领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无需再经评审,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直接认定。(二)申请认定的程序1申请人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并附有效证明材料。 2经拟转入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同意,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8、审核。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认定名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予以公布,并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六、其他所有科研成果须经我校科技处(社科处)按其最新文件进行认定。附件:1.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2.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83.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4.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5.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6. 江苏师范大学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7. 增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8. 增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封面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附件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
9、导教师遴选条件1.高校教师申报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三年内曾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与所申报的学科领域(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2 篇及以上;(2)正式出版过水平较高的学术著作、教材;(3)承担有(含已完成)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主题词:硕士研究生 导师 遴选 通知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2 年 11 月 6 日印发9(4)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奖励;(5)有相当于省级以上单位主持鉴定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2.非高校教师申报人员应满足上款条件之一,但下列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1)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学科带头人;(2)重点中学正副校长、教授级高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附件
10、 2: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1.高校教师申报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内在体育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所申报的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及以上;(2)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属合作编写者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 1 万字);(3)承担有(含已完成)厅级以上科研项目;(4)有相当于省级以上单位主持鉴定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2.非高校教师申报人员应为任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3 年(及以上)的体育行业人 员,或具有高级教练员、国家级裁判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技 术等级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来从事过市级及以上体育专业队教练员工作;(2
11、)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3)曾经组织过大型群众体育竞赛活动等,具有一定的研究成果。10附件 3: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1.高校教师申报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1篇以上;(2)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1 部以上(独著或合著前二名或第一主编)。2.非高校教师申报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个人创作作品集 1 部以上,并有相关专业研究或教学成果(成果形式级别不限);(2)完成厅、市级以上鉴定项目 1 项以上(前二名);(3)主持重要横向研究设计项目(经费应不低于 2 万元)2 项以上,并有相关专业研究或教学成果(成果形式级别不限);(4)有创作作品(在核心期刊)发表、参展(全国性专业协会及以上单位主办)、 获奖(省专业协会及以上单位颁发),并有相关专业研究或教学成果(成果形式级别不限);(5)有影视作品、设计作品等产生一定社会影响(以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为证明),并有相关专业研究或教学成果(成果形式级别不限);(6)在市级以上艺术媒体单位从事编导或主持人工作三年以上,并有相关专业研究成果(成果形式级别不限);(7)公开举办高水平专场音乐会、高水平个人作品展等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内对学科专业建设有重大贡献,并有相关专业研究或教学成果(成果形式级别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