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印发楚州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服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现将楚州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服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希各乡镇、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本制度中不够完善的内容,相关部门可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以补充和完善。楚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1年3月5日楚州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服务管理制度一、B超及B超操作人员的管理制度1.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未批准开展超声波诊断专业的计生、医疗保健服务机构,一律不得使用B超诊断仪。3.B超从业人员须取得上岗合格证,并熟悉仪器的操作规程,方可上机操作。计生、卫生主管部门对本系统的B超及其操作人员必须登记备案,要与B超操作人员签订禁止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责任状。4.B超室设立醒目的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警示牌,并公布所在地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监督电话。5.B超技术工作人员或医疗人员对被检查者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