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南省竞争性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副厅级职位领导干部简章一、竞争性选拔的范围和职位(一)面向全国选拔的职位(1)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总规划师 1 名;(2)省农业厅总农艺师 1 名、总畜牧师 1 名;(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 1 名;(4)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1 名;(5)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总工程师 1 名;(6)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总工程师 1 名;(7)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1 名;(8)省海洋与渔业厅总工程师 1 名;(9)省审计厅总审计师 1 名;(10)省水务厅总工程师 1 名;(11)省林业局总工程师 1 名;(12)省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 1 名。(二)面向全省选拔的职位不定向选拔
2、5 名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干部人选。二、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2.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近 3 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二)任职资格1.面向全国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1)现任党政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 3 年(时间计算截止 2011 年 3 月 31 日,下同)。(2)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近三年以来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累计满 3 年以上。(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
3、认证)。(4)年龄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国家级专家,即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新世 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 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 千人计划 ”人选的报考者年龄 一般在 55 周岁以下。2.面向全省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1)现任党政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 3 年,一般应当具有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以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3)年龄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3(三)专业和其它具体要求1.
4、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总规划师(1)城市规划、旅游规划、景观(园林)规划类等相关专业毕业;(2)熟悉国家有关旅游工作政策法规及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或城市规划等工作经验。具有甲级资质旅游或城市规划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2.省农业厅总农艺师(1)农学类相关专业毕业;(2)熟悉国家有关农业工作政策法规,掌握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规范、规程,具有较丰富的技术推广、开发、研究、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等经验。总畜牧师(1)畜牧类相关专业毕业;(2)熟悉国家有关农业工作政策法规,掌握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规范、规程,具有较丰富的技术推广、开发、研究、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等经验。3.
5、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1)计算机、网络通信、信息技术、电子等相关专业毕业;(2)熟悉国家有关信息化工作政策法规,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策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重大信息化和信息产业项目的能力较强。国家级信息技术类项目带头4人或获得国家级奖励;具有产值超亿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者优先。4.省财政厅总会计师(1)经济学、管理学、财政金融类等相关专业毕业;(2)熟悉国家有关宏观经济、财政税收政策法规,掌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具备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财会、金融等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5.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总工程师(1)广播电影电视、网络通信
6、、计算机、信息技术类等相关专业毕业;(2)熟悉国家有关广播影视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广播影视及通信网络、计算机等专业技术应用与科研项目开发水平,组织实施广播影视安全播出和技术监测、重大科技创新、重要设施项目的设计论证和审核验收能力较强。6.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总工程师(环境保护方面)(1)环境资源保护类等相关专业毕业;(2)熟悉国家有关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政策法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经验较丰富,具有较强的环境科研、监测、工程设计、污染治理与技术管理能力。7.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1)交通运输类等相关专业毕业;(2)熟悉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政策法规,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具有较丰富的
7、交通运输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经验。具有甲级(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单5位或交通类甲级施工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8.省海洋与渔业厅总工程师(1)海洋类等相关专业毕业;(2)熟悉国家有关海洋工作政策法规,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重要研究课题、主持重大海洋技术攻关项目或管理项目的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和复杂疑难技术问题。9.省 审 计 厅 总 审 计 师(1)会计学、经济学、管理学、财政金融类等相关专业毕业;(2)熟悉国家有关审计、财经政策法规,审计、会计工作经验较丰富,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能独立处理审计业务中发现的疑难问题。10.省水务厅总
8、工程师(1)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2)熟悉国家有关水务行政管理政策法规,熟悉水务工程管理技术规范,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内的关键和复杂疑难技术,具有较丰富的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实践经验。具有甲级(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单位或水利类甲级施工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11.省林业局总工程师(1)森林资源类等专业毕业;(2)熟悉国家有关林业工作政策法规,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具有较强的林业科研、技术推广和工程6建设能力,林业生产与科技管理经验较丰富。12.省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1)经济学、管理学、财政金融类等相关专业毕业;(2)熟悉国家有关税收管理工作政策法规,熟悉税收计划
9、管理、税收会计、统计核算业务,具备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财会、金融等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一)发布公告。时间为 4 月 2 日至 4 日。在人民日报、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党建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竞争性选拔公告。(二)推荐报名。时间为 4 月 6 日至 24 日。报名方式分为单位推荐、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省外人员在网上报名;本省人员,均需各单位推荐,报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每一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目标职位。省内人员可报考面向全国竞争性选拔的职位。选拔职位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110。因报名人数不足而被取消该职位竞争性选拔计划的,该职位报考
10、者可于 4 月 26 日前改报其它职位。组织推荐、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均须按报考职位相应填写海南省竞争性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领导干部报名表或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等材料复印件以及大 1 寸同一底片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 4 张。其中,单位推荐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7现实表现材料(1000 字左右)、业务考绩档案、学术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自荐或他荐的,需提供个人学术科研成果和专业管理业绩报告(1000 字左右)及相关证明材料。(三)资格审查。由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其中,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11、职(执)业资格的审查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进行。第一轮资格审查时间为 4 月 24 日至 27 日,主要审查报考者的任职条件、专业资格和成果业绩。单位推荐的报考者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负责初审,再报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审查。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的,由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给准考证。第二轮资格审查时间为 5 月 3 日至 6 日。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确定 6 名审查对象人选。审查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原件丢失的须提供有效证明。审查对
12、象通过第二轮资格审查后获得面试资格。审查对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面试。补充的审查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同职位的考生中递补产生。(四)笔试面试。笔试时间为 5 月 2 日,以闭卷方式进行。对专业性较强职位的报考者主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重点测试其专业素养、技术管理水平和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关键、复杂疑难问题的实际能力。对不定向选拔职位的报考者主要进行公共科目考试,重8点测试其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测试其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后按 16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采取“实地 调研+无领导小组讨论” 方
13、式 进 行,综合 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实 践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笔试、面试成绩通知本人。(五)“履历业绩”分析。入围专业性较强职位的面试人选,对其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成就、学术成果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定量分析。(六)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专业性较强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 30%,实地调研论文成绩占 3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 30%,“履历业绩 ”分析成绩占 10,从高分到低分按 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不定向选拔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 40%,实地调研论文成绩占 3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 30%,从高分到低分按13 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七)组织考察
14、。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等方式,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对入围专业性较强职位的考察人选,还要侧重了解其综合管理能力,科研、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实例,力求做到好中选优。(八)确定差额票决人选。考察组向省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省委组织部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按每个职位 129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票决后,提请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经组织考察无合适人选的,可放弃该职位的竞争性选拔。(九)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常委会成员听取省委组织部有关各职位差额人选的情况汇报,现场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十)任前公示。在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
15、和海南省政府网、海南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十一)办理任职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法律程序任命,并实行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四、报名1.时间:4 月 6 日至 24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2.地点: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69 号海南广场 1 号办公楼 502 室)。3.方式:(1)书面报名: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2)网上报名:登录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党建网查询简章并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报考者还须在 4 月 24 日前提供以下纸质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10任职文件以及个人学术科研成果、专业管理业绩报告(1000字左右)等材料复印件各 1 份;大 1 寸同一底片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 4 张。4.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9865331280 65342184 65342440传 真:089865342184 65342440邮政编码:570203 电子邮箱: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11 年 4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