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互相移送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是当前我国反腐败的重要力量。两者运用各自的职能,在不同层面打击了腐败,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如何整合两者的资源让其发挥最大的效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事实上,打击是教育的手段,是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如何确保打击目的实行,确保应受惩处人得到应有的处罚,教育他人,是当前两家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就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两家之间的案件移送制度,及时的让应受刑事处罚的或党纪、政纪处罚的人受到应有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使反腐败斗争更加深入,让一些特殊社会角色不敢“越雷池半步”。虽然近年来,两家在案件移送机制建设上已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两家在案件移送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当前案件移送的特点。一、案件移送少,案件移送数占整个应移送案件数的比率低。据统计,近年来通过协作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之间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