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第三章)一、名词解释:1、 纳税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核算于一体的一门特种专业会计。2、纳税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是指纳税人因纳税而引起的能以货币表现的纳税活动,即纳税人的税务资金运动。3、纳税调整:是在会计与税收两大法规体系对企业的某一经济事项的处理方法不一致时所产生的税务处理。4、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法律术语称为课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是纳税的主体。5、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法律术语称为课税客体),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6、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它体现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对称,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上,或者会计核算健全并经税务机关认定,享有抵扣税款和使用专用发票等权限的增值税纳税人。8、小规模纳税人: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