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结算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内部资金归集、下拨业务流程,提高所属企业资金上划率,按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贯彻执行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运行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账户管理(一)银行账户开立资金中心主账户是资金中心在合作银行开立的归集账户,用于资金的归集、下拨及内部调剂。各成员单位账户分为三类:1、基本户:成员单位在合作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可沿用原有的基本存款账户),作为成员单位办理日常税收、工资发放等现金或零星支付使用。该账户资金采用留底归集的模式。2、联动户:成员单位在合作银行开立一般或专用存款账户(可沿用原有的银行账户)作为联动户,主要是用于识别成员单位信息和记录资金往来信息。该账户资金收入被归集到主账户,对外支付需通过资金管理系统进行。该账户资金实时上收、联动下拨、保持零余额。3、其他账户:因如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特殊原因,个别成员单位或个别账户暂不能办理归集授权的,应授权资金中心进行查询:(1)受政策监管的账户(如金融监管类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