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综合开拓专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平安产险综合开拓专员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产险综合开拓专员的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高凝聚力和高生产力的专员队伍,确保产险综合开拓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产险综合开拓专员(以下简称产险专员)是指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聘用标准,与公司正式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在二、三级机构综合开拓部门负责个、团、证等系列综合开拓产险业务辅导、培训、推动及展业服务的工作人员。第三条 产险专员的选聘、薪酬、福利、晋升、考核及管理,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指专员如未做特殊说明,均指专职专员。第二章 专员的选聘及异动第五条 选聘原则产险专员是公司综合开拓系列的一个重要岗位,聘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担当其重任,是发展产险综合开拓业务的重要环节。专员的选聘必须坚持“积极、慎重、严格、公平”的原则。第六条 专员的选聘应在公司专员人力编制总体要求之下,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渠道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进行。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