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联邦绿色采购概览(下)赵勇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三、推进绿色采购制度的做法美国联邦政府如何推进绿色采购制度,分为三个层面:政策层面、立法层面和行动分支的绿色采购行动。另外,再介绍两个有特色的地方推进绿色采购制度中的两个特色,一个是绿色认证和标签,一个是公益诉讼制度。这张图是整个绿色采购活动的一个概览图,它显示了各个层级在推进绿色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作用。在政策层面,绿色采购是由环保政策和采购政策两部分政策构成的,主要由政府首脑来推动。在法律层面立法,主要是国会来推动,包括环保法律和采购法律。绿色采购行动主要是联邦政府的行政分支来推动,而采购行为由合同官来实施,而生产方式的
2、改变是供应商来承担,这一切构成了绿色采购的概念。(一)政策层面在政策层面,有两个特点:1.环境政策在美国国家政策中的重要性逐步提升。环境政策成为美国总统推行的政策开始于约翰逊总统的伟大社会政策。1964 年 5 月 22 日,约翰逊总统在密西根大学毕业典礼发表演说时说,美国不仅有机会走向一个富裕的社会和强有力的社会,而且有机会走向一个伟大社会。1965 年 1 月,约翰逊在国情咨文中提出了伟大社会立法计划,要求国会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住房、反贫困和民权领域,采取广泛的立法行动。对比一下 50 年后今天,我国领导人的一些重要的讲话,和 50 年前的美国总统约翰逊的讲话其实有类似之处。约翰逊总
3、统把环境保护定为全国性的目标,侧重保护和美化环境,首次将控制污染作为联邦政府对地方政府和私人市场进行干预的重要内容,这是美国环境政策的重大变化。约翰逊总统的继任者是尼克松。他继任期间,正好是美国 60 年代风起云涌的环保运动的时期,这使得尼克松政府在环保政策上加大了力度,形成了美国 70 年代环境政策发展的重要特点,就是联邦政府在法律机构和行动上都正式参与了环保问题的解决过程。1970 年1 月尼克松在向国会提交的第一篇国情咨文中,用了 1/3 的篇幅讨论环境问题,并称其为“仅次于我们对于和平的希望,很可能成为美国人民在 70 年代所关心的主要问题”。在1971 年 2 月向国会提交了第二篇国
4、情咨文中,大大增加了联邦政府在环保方面的拨款,并不断提醒国会还要进行进一步的努力,以此展示政府对环保时刻的重视。尼克松总统签署国家环境政策法后宣布,环境十年已经到来。环境保护运动在 20 世纪 70 年代末成为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共识。到 70 年代中后期,环保已经成为总统施政纲领中不可缺少的内容,环境势不可挡,吉米卡特在 1977 年只是环境委员会和国务院会同其他联邦机构共同研究“到本世纪末,世界人口、自然资源和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并将其作为“长期规划的基础”。吉米卡特的继任者是里根政府,里根政府环境政策一大变化是从命令管制型的环保政策转化为利用市场的机制,解决自然资源和环境问题,标志着美国环
5、境政策从一个单一的追求环境质量目标的时代,过渡到追求更有效率,更加灵活多样的环保方法和机制的时代。这也是给我们的绿色采购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制。乔治布什在 1988 年竞选公开宣布要做一位“环境总统”。他的继任者克林顿不仅继承了民主党重视环保的传统,而且在方法和范围上都进行了拓宽。1992 年,克林顿总统就任后发表了“地球日”演说,表示了他对环境保护的支持。他顺应国际环保潮流,将可持续发展思想融入环保政策。克林顿政府改变了里根政府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相对立的观点,认为环境保护可以创造就业机会,促进新技术开发,提升美国经济的竞争力。克林顿政府改变了原先的监督方式,以政府监督为主,支持公民诉讼,同时
6、还提倡加强排放许可证交易等市场化工具,在环境政策中的运用,克林顿政府的环境政策的更重要的突破是提出了比较完整的涵环境安全战略,在总体国家安全战略中,给予环境问题更多的考虑。1996 年公布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中强调,“环境退化、自然资源的耗竭、人口的剧增以及难民潮,现在对我们的繁荣构成了威胁,并对目前和长期的美国政策都具有安全意义”。1997 年,美国国务院发布环境外交:环境和美国的对外政策中提出:在全球性的问题中,美国将直接影响到美国人民健康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五个领域,作为环境战略的优先领域,包括全球气候变化、有毒化学品和农药、生物多样性、全球森林减少、海洋污染和海洋资源保护。政策的重要性得
7、以提升,据本人分析,除了环境问题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它与美国国家的象征关系十分的密切。美国作为世界上政治军事的强国,在环境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话语权有助于增加其软实力,巩固其霸主地位,这种价值观层面的内容有助于在立法辩论中获得多数人的支持。2.环境政策的内涵不断变化。(1)环境问题构成很复杂,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政策的治理对象不再是简单,身边的这些垃圾、空气了,包括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排放到土壤、河流、海洋、大气中的各类化学品,以及地球大气构成的变化,都是现在的环境问题。(2)环境政策主体的变化。从美国最初的处理城市垃圾问题是城市和地方政府主导,
8、到 20 世纪 60 年代,大量水污染空气问题是州政府负责监督治理。在 20 世纪 70 年代之后,美国联邦政府在环境政策中开始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到 20 世纪末期,生物多样性、海洋污染、臭氧层空洞、气候变化问题,使得各国政府认识到:在全球化的浪潮下,一国的环境影响可能并不限定于特定的地区,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单靠一国的政府,甚至单靠多国的政府都不一定能够解决,需要各国政府、国际组织、民间组织,以及每位公民的共同努力,站在全球的视角,加以综合的分析,才能找到有效的和可行的解决办法。伴随着环境政策主体的多元化,是治理体系内涵的丰富,不仅仅是政府制定法律法规,而且包含人们的影响和认知,文化以及技
9、术方面的内容。(3)政策措施的变化,在解决能源问题的时候,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措施:一种是通过降低对能源的需求;另一种是扩大生产,能增加供给。在污染物的治理方面,从最初的命令控制型发展到使用税费等财政手段,以及政府采购,宣传、教育、自律、他律相结合等多种途径。不同的治理措施,导致了各方主体环境,利益分配结构的变化。(4)价值取向的变化,从当代少数人到代际公平的演变。在独立宣言中,托马斯杰斐逊曾经说:“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段话熟悉的人比较多,但是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这里说的人人平等是什么人。在当时那个年代,人人在美国政治家的概念里,指的
10、是成年的白人男子,不包括妇女,不包括有色人种,更不是整体人类。到了 20 世纪 60 年代,伴随着非洲裔美国人的民权运动,我们通常说的黑人,妇女解放运动以及一连串的民权运动的兴起,人人平等的概念,逐步覆盖到了妇女和有色人种。60 年代末期,子孙后代的健康权纳入了环境政策的考虑范畴。1969 年颁布的国家环境政策法中提到,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应当与公共及私人团体合作,实现当代美国人及其子孙后代对于社会经济和其他方面的要求。到了 20 世纪 80 年代,代际公平的概念被正式提出,其基本含义是人类是作为一个世代延续的状态而发展的。今时代的成员与过去的和将来的成员,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拥有地球上的
11、自然和文化资源,共同享有适宜生存的环境。大家看,人人,从少数人到了多数人,从当代人到后代人。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取向也发生了转变。在 1940 年之前,指导美国环境政策的主导价值观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也就是说人类是地球的主宰,是生物圈的中心,是唯一的伦理主体和道德代理人,地位优于其他物种。因为因而生活和生产方式和环境政策都是以人类利益的最大化为核心,但是随着各类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态学的发展,逐步把自然置于环境的中心地位,重新思考人类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正如卡逊在寂静的春天里写的,“在摧残这个星球的路上,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了”。此时,人们认识到“治理环境问题”、“治理污染”这个概念是有
12、误导性的,真正需要治理的不是环境和生态系统,而是人类自己的行为。20 世纪 70 年代环境政策指导的生态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自然保护,变得更加服从于从于生态学为依据的“保留主义”,人们不再单纯强调保护自然资源,而是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定位。人的思想意识,在反省中逐步的提升,直到环境政策的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扭转,人类在大自然面前变得更加的谦逊。到了20 世纪 90 年代,价值取向进一步提升,为人文主义强调不同阶层平等,享有免受环境侵害的权利,注重保护弱势人群的环境权益。如何平衡权利与义务,效率与公平,自由与约束,对于环境问题的讨论,逐步从技术层面上升到哲学层面。(二)立法层面美国联邦绿色采购的
13、政策是由环境政策和采购政策叠加的结果。相应地,绿色采购的立法也是由环境立法和采购立法两部分组成,其目标是通过联邦政府采购,实现保护环境的公共政策目标。由于美国联邦政府的采购经费来源于纳税人上缴的财政性资金,所以政府采购的主体必须向公众保证,税收资金的花费是节俭合理,合法和诚实的。政府代表的公共利益,政府采购活动被赋予专门的权利,也是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共利益,而不是非政府部门的私利或者供应商的私利。为此,美国政府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特定的方式和程序,对于政府采购进行严格的管理。1.环境保护的法律在环境保护的立法方面,美国第一个关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是 1899 年的河流与港口法。随后,1910
14、 年颁布了联邦杀虫剂法,1924 年颁布了防止河流油污染法。在美国,大家如果在船上,由于各种原因拿了一桶汽油,如果不小心把这个汽油撒到河里或者海里,相信马上就会有周围的人打电话报警。因为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在 20 世纪 50 年代,随着自然环境的恶化,各种有关环境的立法密集出台。而与联邦采购直接相关的法律,在 20 世纪 60 年代起陆续出现,这些法律使用联邦政府采购作为政策工具,实现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的工的功能。经过 50 年的发展,联邦政府采购关于环境和能源的法律汗牛充栋,这里只简单列举几个与联邦采购作为政策的相关比较密切的法律。比如1969 年的国家环境政策法,要求所有“联邦政府显
15、著影响人类环境的活动”必须提交环境影响评价。1970 年的清洁空气法修订和 1972 年的控制水污染法修订,要求环保署列出破坏空气和水质量的设备清单。而特定的联邦政府合同的承包商必须保证不使用清单内的设备,也就是用了负面清单的方法。1972 年的噪音控制法要求联邦政府必须对达到一些条件的低噪音条件产品给予优惠,这些产品要经过环保署的测试。1975 年的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拓展了总统的权力,要求总统指令或协调政府部门开发关于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的强制性标准,这些标准影响采购的决定。这一要求后来被落实到联邦采购条例里。1976 年资源能源节约法,要求政府部门尽量采用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等等。2.美国联邦
16、政府环境立法的特征(1)在宏观上它是一种自生的路径。换句话说,就是法律多如牛毛,管辖的范围、治理的手段、实施的主体、监督的方式各不相同,没有体现出连贯性、一致性和明显的规律,没有顶层的设计。进一步分析,为什么不进行顶层设计?是因为环境问题的技术复杂性,以及人们认识环境问题的这种漫长的过程所导致的,也就是说这么复杂的问题,不可能一开始就很聪明的发现是个什么问题,以及如何解决,以及如何配置资源来解决,是一个逐步的认识、逐步的立法的过程。就相关管辖,各类环境问题的法律没有通行的模式,只能一事一议的进行解决。无论是能源还是资源的发现到耗竭,还是污染源的排放,积累到被公众度关注的程度,被科技工作者经济学
17、家和法学家所研究的范围都需要时间。不同环境引发的时间不同、原因不同、方案不同,所以解决这些问题就没有一个通行的、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在宏观上,体现为一种自身路径。(2)在微观上它是一种谈判路径。关于立法的主导权,就美国的法律到底是怎么立出来的,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理论。多元中心主义认为,制定的政策被分割为大量的领域,每一个领域有权势的利益集团来代表。利益集团像在市场中一样竞争,政府充当裁判的角色,并通过法律来执行结果。精英主义理论,假设存在一批权利精英控制着公共政策的执行。还有一种是政府中心理论,把国会或行政机构放在比利益集团更重要的位置。3 种方法都有自己的观点和支撑,因而有一定特定的解释力。
18、在环境立法方面,政府中心的主义的解释力最强,也就是行政机构在环境立法上发挥的作用最大。原因主要是两个:第一,行政机构与公众接触密切,并且为公众提供利益,通常是推动政策变化最活跃的因素,比其他的部门机构有更多的立法资源,因而也比其他的参与者有更强的谈判能力。第二,行政机构具有详细阐述国会立法的每项政策和具体执法的自由度,行政机构可以驱动国会的议程,推动立法并获得利益,当然国会反过来也会影响行政机构的议程。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政策制定、执行的结构非常复杂。与绿色采购有关的法律主要有三个行政机构和一个组织推动,分别是能源方面的立法由能源部推动,可回收资源的立法由农业部推动,水空气污染方面的立法有环保署
19、推动,还有一个绿色电器委员会推动 EPS 项目。这种不同组织,互相封锁,独立的立法的情况,在美国被称为“栅格锁”,当然在我们国家可能也存在一些这类的现象,导致政策之间彼此孤立,缺乏协调性和整体性。这种缺乏中央控制的权力分配,不是失误,是刻意设置的,是和美国建国以来的理念有关,削弱、分散中央政府的权力。路易斯布兰代斯在 1926 年梅尔诉美国这个案中所说,1787 年宪法所采用权力分离的原则的目的不在于提高效率,而在于阻止专断权力的行使,不在于避免冲突,而在于利用随政府权力分配而产生不可避免的冲突,使人民免于受苦。这种分权模式的优点在于: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参与决策制定,减少犯错误的机会。一项提案要
20、成为法律,要同样通过漫长的立法程序,过程得到充分的论证、修改和完善,提高立法的质量。但是缺乏一致性和协调性的政策也不是没有代价。立法程序的参与者的增多,意味着否决立法比通过立法更容易。一个好的想法,由于利益集团的阻碍,或者没有得到公众的理解,而难以形成法律创新,变得非常的困难。(3)通过立法实现利益均衡。3.美国联邦政府采购立法的特征(1)联邦采购的法律体系庞杂。美国是一个普通法国家,但和那种英国代表的典型的普通法国家相比,美国也是以判例法为基础,但是它的成文法的比重也比英国要大得多。这个特点在联邦政府采购领域更加突出。1972 年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涉及并适用于联邦政府采购的法律超过 400
21、0 部,无论是涉及联邦政府采购的 4000 部法律,还是前面列到的环保的法律,这些既有交叉又有重叠。所以对于这类问题的解读,那么法院的解释,案例就有很强的权威性。(2)立法目标在不断的变化和丰富。从最早的强调反腐败,公开透明到后来强调物有所值、分散风险,到未来可能它会强调行政效率和客户满意度。所以在 200 年过程中,它政府采购的立法的目标是在不断的变化的。(3)政策类立法随采购制度的成熟而不断加入。政策类立法就是和政府采购无关的立法。一般的采购,只关心质量、价格和时间,但是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政治和经济目标,比如说保护环境,保护中小企业等等。这些政策的立法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成熟,会逐步的加到政
22、府采购的功能之中。通过本人的研究,有 3 个条件使得政策会加入到采购中:第一个条件是社会中出现了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比如说环境问题。第二个是政府在解决这类问题的时候,缺乏除了政府采购之外的有效的手段,就是政府想解决,但又没有其他办法。第三个条件是政府采购建立的比较成熟和完善,就像孩子长大了,可以帮家里干活了。本人将美国政府采购的历史高度浓缩,将其分为相互重叠的 4 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叫自由化阶段,经历了 90 年。这个时候的采购和一般的商业采购没有什么区别。第二个阶段叫规范化阶段,用法治对于采购行为进行规范,我们国家目前应当是这个阶段。这个时候采购方式主要是公开招标,主要强调公开透明,主要强调
23、反腐败。第三个阶段是政策化阶段。越来越多的政策保护国货、保护环境、保护小企业加大采购过程中,这个过程经历了 63 年在美国。最后一个阶段是商品化阶段。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化阶段和美国的环境运动这个时间是重叠的,所以政府采购这边正好要加政策,这边环境问题很突出,需要来解决。而这两个重叠造成了绿色采购政策,对于绿色采购的立法行动和程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三)行政分支的绿色采购前面讨论了政策和法律,政策法律制定出来了,但并不代表就能改变人的行为。比如我们国家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的保护环境、保护不发达地区、保护中小企业,第十条说的保护国货,我们 2003 年实施的政府采购法,到现在 13 年过去了,这些
24、功能还只停留在纸面上,我将他们称为“悬空”功能。如果要法律要落地,变成人们可执行的行动,需要很多的步骤。在美国联邦政府采购中,行政部门通过行政部门的规则的转写,来进行这种落地工作,叫做绿色采购行动,分为三部分内容:绿色采购的行动的分类和内容,实现绿色采购的方式和合同官的采购行为。1.绿色采购行动的分类和内容热采购行动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如果基于采购人的身份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管政府的,管政府自己的;一类是管市场的,管私人的,这是以主体的属性来分类。基于层级来分类:第一个层级是联邦政府颁布的行政命令和政策文件;第二个是一个或多个部门,根据行政命令或法律颁布的部门规章;第三个层级是各个政府部门内部的
25、绿色采购项目。第三种分类方法,按照智力因素的数量:可以分为单一智力因素的项目和针对多重智力因素的项目。目前经过本人梳理,美国联邦政府的环保署能源部和农业部和绿色电器委员会,一共建立了 10 个绿色采购行动。针对单一因素的行动有 8 个,针对多重因素的有两个,大家可以看看这张表:针对单因素的,有环保署推进的能源之星项目,大家可能中国的观众或学员是最了解的叫 ENERGY STAR。我们开电脑的时候,经常有一个能源之星的标识。这个是美国环保署推进的项目,它针对单一因素能源,那么达到了一定能效标准的,可以被贴上能源之星的标签。FEMP 项目是美国的能源部来推动的,是针对能源的。有环保署推进了水感应项
26、目,就是卫生间里很多水龙头都有感应器,就是水感应项目。环保署推动的回收循环成分项目,比如说买办公家具、买文具,要求产品中必须有多少成分是可回收的、循环使用的。有环保署推进消耗臭氧层物质项目,低毒或危险物质项目,有农业部推进的天然产品项目,有能源部推进的替代燃料和替代燃料发动机项目,这些这几个项目是单一因素的。另外还有绿色电器委员会推进的 EPS 项目和环保署推进的 EPP 项目。这两个都是国有能耗、有材料、有能源多重因素的绿色采购项目,2.绿色采购行动中的方法主要采用三类方法:(1)强制产品目录前沿产品目录,又分为两类,就是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不用采购人一事一议的进行判别,在技术专家的帮助下制
27、定出一个目录内产品。当你买这类产品的时候,有目录的只能在目录里选,当买那类产品的时候有目录的,这目录里的必须不能买,就是正面和负面清单。比如环保署制定的含可回收成分的产品目录,农业部制定的生物基产品目录,绿色电器委员会制定的电子产品环境评估,也就是 EPEAT 项目注册产品目录。(2)优先采购的产品,对于这些产品不强制,但是鼓励优先采购特定环境属性的产品。由于这些政策不是同一时期制定的,所以对于优先的解释五花八门。比如,有一个总统要求通过合同协议采购节能产品不低于 95%,具体的不低于 95%由后面合同关自己想办法实现,这是优先产品。(3)例外情形,如果有特殊的要求,比如说这个领域的产品,绿色
28、的代价太高,太贵或稀缺,那么可以作为例外。行政长官或这个部门的行政长官除签字认可也可以不执行绿色采购,也就是得到豁免。3.合同官的采购行为具体合同官在采购的时候是怎么做的,分为这几步:第一,选择适合做采购的采购方式。到底是用公开招标,用单一来源采购,用竞争性谈判,用协议供货还是用其他采购方式?美国的合同官在选择采购方式的时候有很大的自主权,不需要事先通过政府的审批。第二,使用强制性产品目录,当采购的标的是目录所管辖的范畴的时候,必须使用刚才说的负面或正面清单。第三,如果没有清单外的产品,可以自主选择的时候,它如何实现绿色采购?可以在采购文件中使用标准或者规格,说要求这个标的必须达到什么样的环境
29、标准。第四,可以用绿色采购指标来对绿色产品予以加分,或倾斜进行计算。第五,可以以采购人的身份来排除特定的供应商,比如说某些供应商曾经严重的破坏了环境,那他会被列入黑名单。最后,可以使用支持绿色采购的合同条款。比如他在和采购合同中要求供应商必须用什么材料,要求它的上游必须怎么样,必须通过什么认证,或者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披露它使用的产品中的化学物质的排放,写在政府的合同里。把所有这些方式这些项目结合进行汇总,得到了一张表。大家可以看到,不同的治理对象,比如说替代燃料和替代燃料机动车,主要是通过强制采购目录,以及对合同关采购目标的实现。比如说必须这类采购要达到百分之多少,以及采购人报告,也就采购人在采
30、购这类标的时必须主动的向社会公开是怎么采购的,以及供应商披露,必须说我们的燃料的排放性能是怎么样。通过燃料替代燃料的绿色采购,主要通过这 4 种方式实现。那消耗臭氧层物质,通过这 6 种方式实现,都列在这张表里,这是各项行动中采用的方法。(四)绿色认证及标签绿色认证和标签简单的说就是,有多个因素出现时,如何判别谁是绿色,谁是不是绿色?让每个采购人合同关自己去判别是非常的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于是,一些认证和标签项目就应运而生了。这个标签又分两类,一类是政府提提供的认证和标签,比如能源之星和EPETA 推广行动,另一类是私人部门推出,比如说绿色印章项目或 C2C 项目等等。根据相关的研究,北美有
31、超过 80 个,全球有 300 个与绿色产品有关的标识。政府和私人的标签优缺点在哪?政府的优点是权威性、中立性、公信力,缺点是太少,而市场主体的需求是千变万化的。比如只认证了这个节能产品能源之星,但需要毒性方面的认证,你没有怎么办?于是私人这种认证弥补了政府的不足,它是广泛快速变化,但它缺点是私人的公信力不足,前一段的百度的竞价排名,有可能说谁给钱就给谁认证。(五)公益诉讼制度除了正常的政府监督,司法监督、立法监督和媒体监督之外,在环境保护领域,美国在20 世纪 70 年代创立了公民诉讼制度,为官方纠正市场失灵,增加了可供选择的私人执法方式。公民有权监督破坏环境的行为,公民诉讼作为民间的代理机
32、构,有权对违反排放标准的私人或公共污染发起民事诉讼。公民诉讼制度在清洁水法中的实施中被证明是有效的。四、评价、影响及启示(一)环境问题的传导机制通过研究发现,一个环境问题从公众关注到学者分析,到向政府表达诉求,最后形成环境政策、形成立法,变成绿色采购的行动,变成和之无关采购行为,最后改变供应商的生产方式,一连串的这么一个过程,实际上形成了一个传导机制,把一个问题最后回到了市场的人的行为,它形成了这么一个比较完善的传导机制。(二)环境利益的平衡机制美国形成了一个利益平衡机制,这张表表示的是,在各个阶段,公民、环保组织、国会、行政机构和利益集团,在环境制度形成发展完善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大家可以
33、看到,各个领域、各个当事人都在某个阶段发挥了一定的程度作用,都进行了博弈。于是他们相应的利益也得到了一定的满足,形成了环境问题的一个利益的平衡机制。(三)政府权力结构的再造政府的权力结构进行了再造,这一点学术性比较强,简单说通过解决环境问题,联邦政府的权力大大的提升了。这个问题还没有到此为止,城市垃圾问题解决了,市政府就能解决了。到了河流污染,市政府解决不了,要州政府来解决。到了空气污染,权力要交给联邦政府。(四)美国绿色采购制度的国际化现在的气候变化问题,生物多样性问题,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会发现一国是很难单独解决这些问题,那于是怎么办?多国合作来解决这些问题,那多国合
34、作中解决谁来主导?毫无疑问美国来主导,这是它的全球战略之一,通过全球性的问题来解决这类问题的时候,扩大美国在全球的影响力和权力。那具体的体现,在我们国家主要体现为 GPA 谈判和气候变化谈判。GPA 谈判就是政府采购协定,把一国各国的政府采购市场,从孤立的政府采购市场变成一个联合起来的政府采购市场,也就相当于一个政府采购领域的 WTO。我国现在正在进行政府采购谈判,美国也是积极的邀请我们尽快加入 GPA,那我国态度由过去的不积极,现在开始转变到积极, GPA 问题政府采购,我们应当积极的加入,原因在于:第一,加入 GPA 有助于提升我国企业的竞争力,扩大中国企业的市场份额。外国企业进入我国政府
35、采购市场,也可以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有助于提升国内产品的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第二,加入 GPA 有助于整合国内的政府采购市场,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被分割成几大块,加入 GPA 有望进行整合。第三,我国进入到国际组织中,才能适应并有可能改变国际规则,提升我国的国际话语权。第四,GPA 的原则:统一、竞争、透明,这些与我国政府采购本身的目标也是一致的,所以使得我们的国内的中采购法律体系与国际体系相衔接,改变目前相对封闭、相互割裂的局面,实现反腐败,实现优质高效的财政制度。所以通过加入 GPA 以加快我们国内自身的改革进程。关于绿色采购,本来也是建议积极的、谨慎的进行推进。通过学习美国联邦政府采购制度中的一些可取的做法,借鉴他的一些经验,汲取它推进过程当中的一些教训,完善我们的绿色产品清单,正面的清单、负面的清单,逐步完善我们的采购制度,提升我们的采购能力,为我们政府采购的发展来做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