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虽不构成医疗事故 医院仍须承担责任(一)家住镇江市丹徒区某村的40岁的农民王华与妻子春梅婚后一直过着平淡普通的生活,基本上靠农田里的庄稼来维持生计。他们在1987年生了个聪明漂亮的儿子小强,一转眼小强已经中学快毕业了。夫妻俩省吃俭用攒钱给小强读书,自己都舍不得用钱。2002年5月初,王华为了妻子的健康和幸福,一狠心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妻子春梅买了一份康宁定期保险,该保险条款规定:凡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初次发生、并经该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该公司均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金额为35000元。5月底、6月初到了农忙季节,王华夫妇便在田里忙个停。由于干旱,田里缺水,春梅夫妻俩只好每天担水浇灌农作物,累得没有办法时,春梅便席地而坐,稍息片刻,然后接着干。一连十几天都是如此。时间一长,春梅便觉得腰部疼痛难忍,由于身上没什么钱,也不敢到大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