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论法官的责任意识论法官的责任意识 摘 要 法官的责任意识强弱不仅映射出一国人权保障情况,同时也反映出一国法治程度。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下,应考虑从完善错案追究机制、法院内部管理机制、合议制、社会监督机制及检察院法律监督制度等方面来促进法官责任意识的提升。 关键词 司法公正 法官 责任意识 作者简介:李翠娥,国家法官学院西安司法警察分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109-02 一、引言 古今中外,司法者在特定的国家权力体系中都是至关重要的角色。正如科殷在其法哲学中所述,法官掌握着和实现着法,法官的伦理道德历来总是与正义结合在一起的。 因而,法官职业素养与道德水平的高低往往能够体现其所处社会正义实现的程度高低。法官是代表国家掌握审判权的职业法律群体,既然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法官在司法裁判过程中的一切言行均应符合国家意志。而要做到这一点就是要忠诚地执行国家的法律,行使好国家审判权,实现司法的公正。人民法院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