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论公司股东与发起人的出资责任(一)摘要:股东和发起人的出资责任关系到公司资本的充实、主体人格的健全、债权人利益保护及社会交易安全等问题,因而也是各国公司法比较关注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的公司立法相比,我国现行规定仍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亟待立法予以完善。关键字:出资违约责任资本充实责任责任体系失衡与重构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为了保证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各国立法对股东和公司的发起人都规定了严格的出资责任。本文在比较各国立法的基础上,对股东和发起人的出资责任问题作一探讨,以期我国的公司制度更为科学和完善。一、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不履行其出资义务对公司和其他出资人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所谓出资义务是指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为公司目的事业所负之对公司所为的一定给付义务。如果股东未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即构成了对其出资义务的违反。(一)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股东出资义务源于股东对公司股份的认购行为。因此,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也是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