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 习题班主讲老师:胡巧侠第七章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并上市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以公开发行,也可非公开发行。其中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是指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包括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下文简称“配股”)和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下文称“增发”);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是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一节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准备工作【要点一】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的法定条件及关注事项(一)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7条)(二)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5条)(三)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3条)(四)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5条)(五)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况(六)配股的特别规定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七)公开增发的特别要求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