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财险分公司银保单证管理办法一、银行保险业务单证的管理原则1.银行保险业务涉及的单证主要有有价单证和非有价单证两种。有价单证是由分公司财务部进行系统化的管理,由中支财务部向分公司财务部申请征订或领用。所有有价单证必须在总公司的销售管理系统中按号逐级领用,逐号回销。具体管理细则由财务部门制订和解释。非有价单证有分公司银保部进行征订、管理和使用。2.各中支(或中支银保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有价单证/非有价单证的申请、领用、保管、发放和回销工作,所有交接环节的交接清单必须妥善保管,定期分类装订成册归档。3.分公司或各中支与代理银行签订的代理协议中必须明确代理银行对保险公司有价单证的管理责任以及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单证交接要求和流程,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顺利开展代理业务奠定法律基础。4.中支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为分公司银行保险业务单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单证管理的细则1.专人负责。单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银行保险部内勤负责对单证进行管理,同时,要求代理机构设专人负责重要单证的领取、保管和发放。2.专人登记。中支或中支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