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通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以下简称“水十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5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发展思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有针对性地重点实施分区域、分行业、分年度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强化政府市场协同,全面依法推进,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全民参与,构建和完善“政府统领、市场驱动、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全面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努力建设“双城同创”的美丽通辽。二、工作目标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