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验收细则(试行) 一、总则 1. 为规范公司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确保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验收细则。2. 本细则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市级供电公司及县级供电公司开展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活动的验收工作。二、验收必备条件以下必备条件中任何一条不满足要求,均不得通过验收。1. 新建工程典型设计应用率、标准物料执行率均达到100%;项目竣工投产率100%。2. 城网10千伏配电线路联络率不低于70%、“N-1”比例不低于70%;农网居民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0.8kVA/户。3. 新建改造工程中节能变压器(S13及以上)应用率100%(高过载、调容变压器除外);分布式电源消纳率100%。4. PMS 2.0上线应用并通过实用化验收;工程管控系统全面应用;信息化系统需满足远程验收检查条件。5. 不发生五级及以上人身事故、不发生六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件;不发生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廉洁问题,不发生因腐败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三、验收依据、内容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