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具备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申请条件的企业。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设立依据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十一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七条。 三、实施机关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乡镇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权责划分(区)调整内部管理权限,由区安监局各镇(街)分局实施 四、办理条件设立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必要条件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湛江市范围内,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