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部门(或特殊科室)工作制度(共1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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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点部门(或特殊科室)工作制度急诊科工作制度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应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和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生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各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科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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