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银行“惠企贷”业务操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办理“惠企贷”业务,根据我行制定的银行“惠企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我行相关业务规定,制定本操作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惠企贷”是指为满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融资需求,以政府提供的“信贷引导资金”和借款人所缴纳的互保金为风险补偿,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工信委”)推荐的中小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由市工信委设立的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小服务中心”)负责与我行开展业务合作,并对信贷引导资金的运作、结算进行管理。第三条 本操作细则适用于辖区 “惠企贷”业务的办理。第二章 业务办理资料第四条 符合银行“惠企贷”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借款人需向我行提供如下资料:(一)银行“惠企贷”业务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借款人所需提供的基本材料。(二)市中小工业企业“惠企贷”业务申请书(见附件一),一式两份。(三)“惠企贷”业务互保金缴存承诺书(见附件二),一式两份。第二章 业务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