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阳谷县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完成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能力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B/T35547-2017)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专职消防队及其队员。规定所称乡镇专职消防队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的,专职消防员占半数以上,承担乡镇、农村火灾扑救和其他消防安全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组织。第三条 乡镇专职消防队按照乡镇政府领导、乡镇派出所监管、消防部门业务指导的原则建立运行。各乡镇派出所除向专职消防队提供必要的办公生活场所外,应履行日常监管责任。消防部门负责队员招收、培训、考评,并按照绩效考核出具评价意见。第二章 队员构成与职责第一节 队员招收第四条 乡镇专职消防队员的招收对象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