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非法幼儿园撤销整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广大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撤销无证开办的非法幼儿园,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扶持和整治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敦促无证办学的幼儿园通过整改取得合法办学资格,彻底撤销不具备办学资格和通过整改无法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幼儿园,确保在6月30日前对全区19所(初步调查结果)未经区教育和民政部门审批且安全隐患较大的非法幼儿园完成整改或撤销。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区非法幼儿园撤销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区撤销非法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组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 区政府副区长成员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综治办、区民政、区食药监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宣传部、信访办、区府督查室和相关街镇。专项整治工作由区教委牵头,成立专门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