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职高专教育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1 总则1.1 指导思想和依据为了加强高职高专药学教育的宏观管理,规范高职高专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设置,保证其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高职高专药学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高职高专教育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 本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它相关法规和文件的精神为指导。1.2 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申报设置本专业的学校必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要求,并达到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16号)的要求。1.3 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已设置和申报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