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7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申请材料为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确保促进就业政策有序衔接,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6639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1244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调整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标准的通知(京残发201447号),关于调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适用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残发201662号)文件规定。一、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可按办法、通知的规定享受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简称岗位补贴),对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享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简称超比例奖励):1.具有本市户籍的残疾人;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