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标准及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服务水平,科学、规范地做好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根据苏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按照“总量控制、分类指导、按需设岗、科学评价、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培养和造就具有竞争力的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增强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校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第二章 岗位设置第四条 根据“分类指导”原则,教师高级职务按岗位性质设置教学型、科研型、应用推广型、临床教学型四类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教学型岗位教师主要承担全校性公共课及大类基础课程、专业教学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任务;科研型岗位教师同时承担高质量课程教学和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或在学院(部)和相关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应用推广型教师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成果转换和校企合作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