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5.6MPA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管道施工1 施工准备1.1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前应具有下列技术资料:1.1.1 经公安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系统及其主要部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1.1.2 灭火剂贮存容器、瓶头阀、主阀、选择阀、集流管、单向阀、喷嘴和启动装置、仪器、仪表等主要组件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灭火剂输送管道及管道附件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1.1.3 系统中采用不能复验的产品,如安全膜片,应出示产品检验报告和合格证。1.2 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1.2.1 防护区和灭火剂贮瓶间土建完成后,其设置条件应与设计相符。1.2.2系统组件与主要材料齐全,其品种、规格、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1.2.3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应符合设计要求。1.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须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灭火剂贮存容器、主阀、选择阀、启动装置等)、管材、管件进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3.1 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1.3.2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