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总体编制框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适应上海市城市环境管理需要,在199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上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基础上,科学制定上海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人和自然相处的和谐社会,为环境噪声执法管理、建设项目环境规划、噪声污染源治理、信访矛盾处理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区划。第二条 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3、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和分区(县)域规划、专项规划等4、GB/T151909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技术规范5、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6、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7、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8、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中室内声环境质量标准(即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