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人格否认:我国新公司法的创新与局限性郭富青【摘要】我国新开天辟地的率先将揭开公司面纱这一判例规则上升为完整的成文法律制度,体现了立法者的创新精神和勇气,但是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操作性不强的概括性规定还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加以克服。新揭开公司面纱追究滥用公司控制权的股东与公司的连带责任,表明公司人格并未被予以否定,否认的仅仅是滥用公司控制权的股东的有限责任,因此,称之为“公司人格否认”名不符实,叫做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才能名实相符。【关键词】公司;人格;否认;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全文】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也被称为公司人格否认原则,刺破公司面纱理论或揭开公司面纱理论。揭开公司面纱理论是美国1905年首创的判例规则。该规则自产生以来被许多国家引入司法审判,甚至有国家将其上升为立法,如英国、德国。我国自1993年新中国第一部颁布以来,就有学者陆续对该问题进行研究,截止目前就该问题发表论文大约多达200多篇,朱慈蕴教授还就此问题出版了专著公司人格否认法理研究。我国2005年新修订的已经确立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