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矿井供电设计计算第1章 绪论1.1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l第441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不含60000t)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宜热备用;若冷备用,必须保证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正常运行,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 10kV及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l第442条 对井下变(配)电所含井下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