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人民法院工作实绩及量化管理考评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推进法院建设和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切实实现“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根据法官法和公务员法和上级法院等各级各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审判质量及实绩考核量化管理考评办法是指对全院所有工作人员所任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和所必须达到的工作指标进行量化,通过量化考核干警工作实绩的管理办法。第三条 实绩考核量化管理按不同岗位责任考评记分,基础分为招聘人员600分,一般干警1000分,部门副职1200分,部门正职1500分,党组成员1500分。考评按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减分。第二章 共 性 目标第四条 党组和支部要按照上级规定,完成各项党建任务(支部提供):(一)年内检查被旗委政府评为实绩突出的,党组书记加30分,支书记加10分,各委员加5分。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党组书记减20分,支书记减10分,各委员减5分。(二)党组和支部要按照上级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抓好落实,未通过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