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体育场所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体育场所管理。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制度。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体育场所的规划、建设、使用的管理,适用本制度。第三条市和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体育场所的规划、建设、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体育场所规划、建设、使用的管理工作。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将全市体育场所的规划、建设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本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本市企业、学校、街道和居住区时,将体育设施纳入建设规划。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资金投入。第六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捐资建设体育设施。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