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住宅楼宇公共用电电量分摊委托书编号: 本住宅楼宇全体业主(用电户)已阅读和理解佛山市住宅公共用电电量分摊办法(试行)和办理住宅楼宇公共用电电量分摊须知,经协商一致同意,现自愿对本住宅楼宇的公共用电电量,按照佛山市住宅公共用电电量分摊办法(试行)分摊方式和计算分摊方法,以供电企业当期抄见电量为依据,按所提供用电户资料(见附表),委托供电企业对本住宅楼宇以下公共用电电量直接分摊到户,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与原件无异。现本住宅楼宇全体业主(用电户)同意选取以下分摊方式,并确认须分摊的公共用电电量方式及分摊计算方法如下:1、按户数分摊公共梯灯用电量 公共水泵用电量 公共车房用电量 防盗门用电量 电梯用电量2、以使用电量按比例分摊公共梯灯用电量 公共水泵用电量 公共车房用电量 防盗门用电量 电梯用电量3、按楼层系数分摊电梯用电量对同类别的公共用电电量分摊方式,只能两者选其一。本住宅楼宇全体业主(用电户)同意,由以下经办人办理本住宅公共用电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