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711号)的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10月中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综合督查方案如下:一、督查范围和对象此次综合督查的范围是全区14个市,督查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部分重点企业,重点抽查重点县(名单见附件1)以及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包括专项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作业、消防、城镇燃气、特种设备设施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二、时间安排综合督查自10月中旬至下旬,每组督查时间1周左右,可视工作开展需要适当增减。具体行程安排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