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兰州文理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2】9号)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后勤处(含新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宿舍安全检查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反馈安全工作信息。要做好学生宿舍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不断改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要加强值班、安防人员管理和培训,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制度,落实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防止安全、火灾事故发生;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置,并报告保卫处。第三条 学生工作处、各学院(系)要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宿舍。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管教结合”的原则,结合学生学习和生活特点,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和督促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努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