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区委、区政府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要求,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服务,以建设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为切入点,紧紧围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旅游商贸业和大文化产业等五大重点产业,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鼓励产学研官资介的互动与合作,营造有利于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集聚的环境,推动区域重点行业企业自主创新体系的不断完善,促进区域创新与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计划(以下简称“实训计划”)主要内容为:1、南山区辖区内的、在南山注册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旅游商贸业和大文化产业等重点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是“实训计划”和“实训基地”的载体;2、南山区辖区内的重点院校和国家级研究机构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实训计划”的主体,进而推广到以全国重点院校和国家级研究机构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体;3、每期实训周期原则上为36个月,由“实训基地”挂牌企业提出明确的研究项目作为“实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