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卢龙职教中心学业成绩考核办法规范课堂教学秩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教师教学管理艺术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求,教务处以改革传统考试为突破口,对学生学业成绩实行考核。一、适用范围 :各专业在校学生。二、实施办法:学业成绩考核包括学生平时学习表现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这三部分成绩按一定比例的综合汇总构成了该学期的学业成绩(见附表1)。1、每学期的学业成绩以百分制来计算,平时学习表现占课程总成绩的50%;期中考试占课程总成绩20,期末考试占课程总成绩30。2、每学年度学生奖学金发放,以期末实际考试成绩(含技能成绩)为依据。3、三好学生评比、通知书填写、确定补考等均以学期各科学业综合成绩为依据。 4、学生在校必须完成所有规定的课程,每门课程的学业成绩达标者,才能获得毕业证书。每门课程的学业成绩不达标者,学校最多给二次补考机会,仍不达标者,不颁发毕业证书。 5、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学时以上或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