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诉 讼 理由是什么?可抗诉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何天敬 江斌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审判人员有违法行为,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较易掌握,但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可以抗诉的范围,却较难界定,致使部分检察机关,滥用抗诉权,任意扩大可抗诉裁定的适用范围,出现了不该抗诉的案件而抗诉,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为规范可抗诉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笔者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践,粗谈浅见。一、 产生可抗诉民事裁定范围扩大化的原因产生可抗诉民事裁定范围扩大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原因。其一,法律及有关规定出现漏洞。我国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审判人员有违法行为,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均可提起抗诉。但对哪些裁定可以抗诉,法律未明确确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工作暂行规定第三条只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