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节 地测主管职责1、负责组织本矿地测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测量工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规划全矿地面、井下基本控制测量工作;制定矿井测量方案和测量方法;确定规划测量精度,负责组织参加重要工程或大型贯通测量工作。3、负责三等和四等及以下的控制测量。4、负责组织、参加重要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及方法。5、深入现场,了解生产情况,熟悉矿井生产过程,参加矿井工程技术设计和年、季、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工作。6、负责组织、编制“三书”,参与矿井水平延深及扩建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工作。7、监督煤炭资源的合理回收,负责测算、统计、上报矿井的储量、开采量、损失量等,掌握矿井各类储量的动态及其变化情况,参与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储量的报损和审批工作,定期整理矿井“三量”及回采率分析资料,研究提高资源回收率。8、负责组织开展地质及岩移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质和岩移的各种参数,参与保护建筑物留设煤柱设计,并配合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