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學校實驗室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要點壹、總 則一、 為加強學校實施實驗(試驗)室、實習(試驗)場所(以下簡稱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防止災害發生,保障工作人員、學員生的安全與健康,特訂定。二、 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一) 學校:係指高級中等以上之學校。(二) 負責人:係指學校行政管理之最高主管,負有勞工安全衛生法所稱之雇主責任。(三) 工作人員:係指進出實驗場所工作,獲致工資之教職員工生。(四) 學員生:係指在實驗場所接受教學指導,未支領工資者。(五) 工作:係指在實驗場所從事教學、研究、實驗、清潔、維修及其他等活動。 貳、安全衛生組織與管理一、 負責人應綜理學校安全衛生工作並依規定辦理下列事項:(一)訂定安全衛生政策。(二)依相關規定設置安全衛生組織或人員實施安全衛生管理。(三)編列適當之安全衛生經費以辦理安全衛生工作。二、 學校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規之相關規定要求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各部門執行或督導各實驗場所辦理下列事項:(一) 訂定安全衛生管理規章。(二) 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