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讨论稿)总则第一条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也是学校与学生加强联系的桥梁,对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第二条 为了加强班主任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实现班主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职 责第三条 负责新生报到、入学教育、毕业鉴定、毕业生就业和离校的组织工作。第四条 制定班级学期工作计划。根据本班实际和学院有关规定,制定班级考核和奖惩细则。第五条 班、团班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工作指导。第六条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组织开展班级文体活动,寓教于乐,不断提高学生素质。第七条 做好班级学生的学籍、奖惩、学习和健康状况记载,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操行量化、奖学金及各类先进的评定。 第八条 做好班级大事记,及时处理学生中的突发、偶发事件。第九条 做好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主动听取任课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