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煤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技术审查准则一、 适用范围本准则适用于煤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产品安全标志申办过程中的技术审查的相关工作。本准则规定了煤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以下简称救生舱)产品安全标志申报过程中技术审查的要点和基本要求。二、 制定依据1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公布的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的基本要求(试行)(煤安监司函办(2009)34号);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安标国家中心“关于煤矿井下避难所安全标志认证方案的报告”(安标字(2010)1号)中的附件:“煤矿井下避难所安全标志认证方案”;救生舱使用的材料、配套设备等涉及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安全标志有关管理规定。三、提交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申请人申请救生舱产品安全标志时,应提交产品技术文件及产品满足相关规定的支持性文件。(一)、产品技术文件产品企业标准申请人应根据国家对救生舱的相关要求及安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