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宜昌市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补助与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527号)精神,鼓励企业广泛开展各类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宜昌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第三条 补助与奖励事项的推荐、审核和兑现,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第四条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补助与奖励的申报、专家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第二章 奖励与补助事项界定第五条 为规范产学研合作补助与奖励事项,对有关内容进行界定。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创新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产品的研发及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而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业态、新产业等活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指参与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开展技术转移、科技咨询、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