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程序规定1.目的为有效执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保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质量,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广东局)辖区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初次申请、延续备案、变更申请、重新备案、HACCP验证)和对外注册推荐。3.依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42号);关于发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和产品目录的公告(认监委2011年第23号公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规范指导意见(试行)(国认注函201161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管理办法(2002年认监委第15号公告)。4.负责部门 广东局负责本辖区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包括申请备案企业技术审核结果的审查、批准和发证,以及作出暂停使用、注销、撤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处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分支局负责本辖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受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