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延吉市鼓励扶持贫困户自主创业自主就业奖励补助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提高贫困户自主创业自主就业及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积极性,提升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成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致富”的指示精神,出台并实施差异化精准扶持措施,拓宽贫困户收入来源和增收渠道,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解决“不愿脱贫、不敢脱贫、不会脱贫、不想脱贫”的等靠要问题,助力全市脱贫攻坚目标顺利实现。二、奖补对象奖励对象为自主创业或自主就业的延吉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补助对象为本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合作社等用工单位。三、奖补期限自主创业、自主就业、吸纳就业奖补实施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四、奖补资金来源及使用奖补资金为东西部扶贫协作宁波市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