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前言当您领取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明后,首先面临的就是如何办理税务登记的问题。根据相关要求,必须于领取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在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次月起开始进行纳税申报。南京市国税局与南京市地税局已经实行联办税务登记,市区范围内的企业类纳税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请到生产、经营地所在区的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或地税局征收税务所办理登记手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金融企业、保险企业以及内、外企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必须在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第一部分 税务登记及其后续事项一、如何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手续办理企业开业税务登记需填写税务登记表,并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他有权部门核发的核准执业证件原件,提供其复印件一式两份。2、工商部门核发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不是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提供其复印件一式两份。3、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提供其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