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道路交通事故侵权中适用“赔礼道歉”的可行性探讨费国平、高润恒引言日前笔者碰到一起由于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而引发的特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该事故中原告只是受到了轻微的损伤,如果单单就此分析这无疑应是一起稀疏平常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但是在公民维权意识日益时髦的今天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原告在诉讼中不仅提出了赔偿其所受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的要求,还要求被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这就是一般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所罕见的了,而且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此也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此对以下几个问题加以探讨:“赔礼道歉”在我国到底有多大的适用空间;我国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一般采取何种立场;对轻微的人身伤害是否有必要和有可能将“赔礼道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一)“赔礼道歉”在我国的适用范围“赔礼道歉”是指侵权行为人向受害人认错、表示歉意。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之一,“赔礼道歉”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主要见之于以下相关的法律条文:1、民法通则第120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