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育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实施细则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教育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组长,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系主任和各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教务科、学工办负责人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教务科、学工办协同做好全院的推免工作。一、 选拔条件、原则与标准选拔条件、原则与标准参照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1728号)文件。二、 选拔推免工作的具体阶段和评分要求学院选拔工作分成如下阶段:报名、初审、公示面试名单、面试和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阶段。(一)报名阶段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生在符合学校要求的基础上,填写申请表(附件1、 2),明确申报教育硕士或学术硕士推免资格,并根据评分表的加分依据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评分表内各项目具体加分方法见附件。如果有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公开联名推荐的,请一并提交,学院将公示。(二)初审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