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有关我院办学定位、理念、特色的思索与特色办学的初步实践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院长 沈振煜一、有关学院更名、定位及其发展规划1.学院更名:我院于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原名“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影视工程学院”;2007年3月26日,教育部下文批准我院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此举体现了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领导部门对我院办学方向和特色的明确导向。在目前全国2000多所各类高等院校中,以“传媒”为校名的大学只有5所(其中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成人高校),因而我院成为全国 第四所、中南地区唯一的全日制传媒类大学。应该说,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正是考虑到我国蓬勃发展的传媒行业对于适用人才的需求,并且结合国内高校的结构布局而同意我院更名的。更名对于我院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及其服务面向、形成自身办学特色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2.办学定位:更名后,我院进一步明确了办学定位,即根据学院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为适应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确定学校的类型定位、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和服务面向定位等。办学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