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积极探索杭州特色的智能制造之路,根据杭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1616号)有关精神,市经信委组织开展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专项行动。为规范试点(示范)项目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申报条件申报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杭州市域范围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二)企业有投资预算,具有实施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智能化改造意愿和信息化基础。(三)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试点项目。二、项目范围鼓励企业通过物联网技术将工厂中的人员、设备、物料信息以及工艺参数、环境参数、质量状况等要素联网,实现工业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形成科学决策与智能控制,提高制造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制造质量;鼓励企业在工厂物联网的基础上,完善工业安全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