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管理检查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的管理,规范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行为,保障供用电安全,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第432号令)、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令第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涉及进网作业电工、进网作业电工的用人单位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等有关单位。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南京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南京电监办)负责江苏省区域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管理检查工作,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第四条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管理检查工作依法开展,注重实效,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第五条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是电工具有进网作业资格的有效证件。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未注册的人员,不得进网作业。本办法所称进网作业电工,是指在用户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人员。第六条 南京电监办依法对从事进网作业人员进行下列检查:1.进网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电工